区政协主席,主持区政协全面工作。
区政协党组副书记、副主席,分管政协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,分管教文体卫委员会、办公室。
区政协副主席,分管经济科技委员会、委员服务管理办公室。
区政协副主席,分管法制群团委员会、文史与学习委员会。
区政协副主席,分管提案委员会、联谊工作委员会。
副主席,分管理论研究室。